梅州市梅江区人民政府关于2017年
法治政府建设情况的报告
梅州市人民政府:
2017年,梅江区人民政府坚持把法治政府建设摆上重要议事日程,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年)》(中发〔2015〕36号)、广东省委、省政府《广东省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6—2020年)》(粤发〔2016〕20号)和梅州市委、市政府《梅州市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6-2020年)》,切实加强法治宣传教育,带头强化法治思维,深入推进依法行政,加快法治政府建设,为梅江振兴发展提供了有力的法治保障。根据《广东省法治政府建设情况定期报告规定》(粤府法治办〔2016〕7号)要求,现将2017年我区法治政府建设相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依法全面履行政府职能
一是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印发公布了梅江区人民政府决定保留的行政许可事项目录(2017年版)和梅江区人民政府决定调整的行政审批事项目录,决定保留207项行政许可事项,取消4项行政许可审批事项,调整6项为政府内部审批的事项。积极稳妥推行“一门式一网式”政府服务模式改革工作。二是实行权责清单动态管理。对照省、市部门公布调整后的权责清单,启动对2015年及2016年向社会公布的47个部门的权责清单调整工作,确保建好、管好、用好清单。三是继续加强市场监管。贯彻落实在市场体系建设中建立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工作,防止出台排除、限制竞争的文件。认真落实“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制度,建立完善“双随机、一公开”抽查“两库一单一细则”制度。扎实抓好企业年报公示工作,严格执行企业异常名录制度。四是深化商事制度改革。继续推进“多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企业、群众办事时间提速60%以上。允许“一址多照”,鼓励高新技术产业、文化创意、股权投资、电子商务等行业发展,进一步降低商事主体的市场准入门槛。推开了营业执照“同市通办”,得到普遍好评。推进登记注册“小一门”改革,为梅州“一门式、一网式”政务服务改革开拓探路。积极推广电子营业执照,工商登记注册全程电子化完成第一期建设,让更多创业群体享受“互联网+政务”的便利。五是探索创新社会治理机制。扎实推进“中心+网格化+信息化”建设,做到平安建设与法治建设相结合,构建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新格局。村居法律顾问工作在100%全覆盖基础上继续深入推进,深受群众一致好评。六是优化公共服务。公布了区级公共服务清单(第一批)。社会组织承接政府职能和购买服务取得了良好社会效益,梅江区鼎和社会工作服务中心的经验做法被列入《广东省基层社会组织建设2017年经验材料汇编》,梅江区嘉城社会组织被评为全国先进社会矫正试点。七是强化生态环境保护。坚定绿色发展理念,严格执行环评审批制度,加强环境执法检查,严厉打击环境违法行为。
二、加强政府规范性文件管理
一是扎实开展区政府文件清理工作。印发《梅江区人民政府文件清理工作实施方案》,召开全区文件清理工作会议,对1988年至2016年以区政府或区委区政府办公室名义发文的文件进行全面清理,共梳理出700多份文件,重点做好“放管服”改革、生态文明建设、有关社会保险、医疗卫生、教育、价格、环境保护、城乡规划等领域、涉及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文件方面的清理,清理结果于12月底前向社会公布。在部署区政府文件清理工作的同时,全面要求各镇、街道,区直单位同步对其本身制订出台的部门文件进行清理。二是抓好规范性文件“三统一”制度的落实。印发了《关于实行行政机关规范性文件统一登记统一编号统一印发制度的通知》(梅区办函〔2017〕1号)文件,实行制定机关对规范性文件统一登记、统一编号、统一印发制度。转发省法制办《印发关于规范性文件认定的指导意见(试行)等管理制度的通知》,进一步提高各单位对规范性文件的认识和重视。三是抓好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和备案工作。结合“三统一”制度,区分政府规范性文件和部门规范性文件的制定流程,严格把好合法性审查关,加强对规范性文件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部门法制机构的审核意见、部门集体讨论决定等程序的审查把关,在强化对程序审查的同时,也加强对文件内容的实质性审查。加大备案审查力度,做到有件必备、有错必纠。
三、推进行政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
一是落实政府法律顾问制度。印发《梅江区贯彻落实市<关于推行法律顾问制度和公职律师公司律师制度的实施意见>重要政策措施分工方案的通知》,提出了一系列措施和分工安排,扎实推进。二是开展政府法律顾问聘任工作。区政府聘请3名法律顾问,并颁发法律顾问聘书。镇、街道,区直执法权较多的单位均聘请1名以上法律顾问,并及时向市报备。三是进一步健全依法决策机制。严格执行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和集体决定相结合的决策机制,确保区政府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四是积极发挥政府法律顾问作用。积极推动政府法律顾问参与重大行政决策项目、政府重大的经济合同与行政合同的审查和论证方面,法律顾问为政府及相关部门提供了切实有效的法律意见建议,最大限度地预防纠纷、降低风险,确保政府行为的合法性。
四、坚持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一是大力推进综合执法改革。认真贯彻落实市委《关于深入推进城市执法体制改革改进城市管理工作的实施方案》,积极对接市相关职能部门,做好城市管理职责等衔接工作和相关保障,确保实现城市执法体制改革的平稳过渡和有效管理。二是严格管理行政执法队伍。全面贯彻落实行政执法人员执证上岗和资格管理制度。进一步加强行政执法综合法律网上考试系统和行政执法证管理平台系统升级的培训和管理,开展行政执法人员综合法律知识网上考试,未经执法资格考试合格,不得授予执法资格,不得从事执法活动。三是加强行政执法监督。积极开展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工作,印发了《关于开展2017年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工作的通知》,对我区具有行政执法职能的部门2017年1月1日至2017年9月30日期间已办理完成的行政处罚、行政强制、行政许可、行政检查案卷进行自查抽查,进一步规范行政执法,不断提高行政执法水平。四是完善行政执法机制。建立了行政执法和刑事司法相衔接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及两法衔接工作信息平台。到目前为止,我区具有行政执法权的单位均已接入信息共享平台,覆盖率达100%。2017年,梅江区行政执法机关查处的涉刑案件共计10宗,这10宗涉刑案件均移送公安机关,并全部录入两法平台。
五、强化对行政权力的制约和监督
一是自觉接受党内监督、人大监督、民主监督、司法监督。切实履行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主体责任,认真执行向本级人大及其常委会报告工作制度。认真及时办理市、区人大建议和政协提案,2017年,共办理市、区人大建议和政协提案93件,按时办复率100%。行政机关依法出庭应诉,没有拒不履行法院生效裁判或拒不出庭应诉或仅委托律师出庭应诉的情况。二是强化监督问责,加强对行政权力的监督制约。大力抓好监督问责工作,严肃查处行政机关工作人员履行职责和行使权力中的问题,加强对重点工程建设情况、政府采购、工程建设专项治理等工作的监管备案。三是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全面落实“五公开”工作机制,区政府网站上按要求开设了“五公开”专栏。全面加强政务公开平台建设,开展政府网站集约化建设,区政府网站集约化工作已全部完成。
六、依法有效化解社会矛盾纠纷
一是发挥行政复议职能作用化解行政纠纷。2017年,区政府为行政复议机关的案件有8件,均已按时审结,审结率100%。其中,确认行政机关未履行信息公开行为违法4件,纠错率50%。通过行政复议的纠错功能,依法保障公民的合法权益,不断提高行政机关依法行政能力。二是提升行政复议应诉水平。规范行政复议应诉的工作程序,做到按时向市政府提交行政复议答复书,按时向法院答辩,按时出庭,依法履行诉讼义务、行使诉讼权利,推进落实行政首长出庭应诉工作。2017年,以区政府为被申请人的行政复议案件17件,未审结4件,审结案件中维持行政机关决定11件,占审结案件总数的85%。以区政府为被告的行政诉讼案件14件,未审结1件,审结案件中驳回原告诉讼请求和起诉共12件,占审结案件总数的92%。三是严格实行诉访分离。依法分类处理信访诉求,24个区直职能部门制定出台并公布本领域区级法定途径清单,逐渐改变群众“信访不信法”的思维依法规范信访秩序,向社会公布《关于依法处置非正常上访行为的通告》。四是加强人民调解工作。将大量矛盾化解在基层、化解在萌芽状态,深入推进村(社区)法律顾问工作。2017年,村(社区)法律顾问律师共为村(社区)群众提供法律服务1454件次,为村(社区)干部进行法律知识培训和讲座共计399场次,受教育人数达18000人次。
七、全面提高政府工作人员法治思维和依法行政能力
一是提升领导干部的法治素养。开展政府常务会议学法,学习了《广东省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实施细则》、《广东省行政应诉工作规定》等规定,紧抓领导干部这个全面依法治国的“关键少数”,努力营造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良好法治环境。二是加强政府工作人员的法治培训。举办学习宣传十九大精神暨法治政府建设专题培训班,使领导干部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统领下全面提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解决实际问题的意识和能力,开阔法治视野,提升法治素养。三是创新平台推动法治文化建设。充分借助《梅州日报》、梅江网站等传统媒体和微信、《梅江直播》等新媒体,着力提高普法工作的实效性,采取法律咨询、法治讲座、法律知识有奖问答、法治宣传挂图展、法治文艺演出等多种形式深入开展“法律六进”宣传活动。
八、组织保障和落实机制
一是强化组织领导。加强对法治政府建设谋划和领导,落实第一责任人责任。区委、区政府印发了《梅江区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7-2020年)》,对我区“十三五”时期法治政府建设作出总的部署。印发《梅江区2017年依法行政工作要点》,对推进依法行政和法治政府建设的年度工作作出具体安排。二是建立定期报告制度。贯彻落实《广东省法治政府建设情况定期报告规定》,及时向市政府、同级党委和人大常委会报告本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三是强化依法行政考评督导。继续以依法行政考评为抓手,加强对各镇、街道和区直单位依法行政工作的考评。区政府在2016年度全市依法行政考评中获良好等次。四是加强法制队伍建设。落实《关于加强市县政府法制工作机构建设意见的通知》,确保法制工作人员不少于5名。
2017年,我区在推进依法行政加快法治政府建设方面虽然取得了一些成绩,但对比法治政府建设要求仍有一定差距。主要表现在:一是部分行政机关引导群众依法化解矛盾纠纷的工作力度和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化解矛盾的能力仍有待加强。二是城市管理和基层行政管理与执法体制矛盾突显,城市管理执法职责不够明确。三是创建依法行政示范单位和依法行政创新成果建设有待加强。四是法制机构存在人员配备和机构设置与日趋繁重的法制工作任务不相适应的现象。
新的一年,我区将继续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统领下,坚持全面依法治区,坚持厉行法治,狠抓《梅江区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7—2020年)》各项措施的落实,扎实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工作。
一是加大行政审批制度和市场准入制度改革力度,进一步优化公共服务。二是完善规范性文件监督管理和定期清理工作机制。三是进一步建立健全重大行政决策相关机制,未经合法性审查或经审查不合格的,不得提交讨论或做出决策。四是继续健全政府法律顾问工作机制,发挥法律顾问在制定重大行政决策中的积极作用,推动政府工作部门和镇级政府健全政府法律顾问机制。五是贯彻落实《广东省行政执法监督条例》,完善行政执法监督各项制度,推行执法人员综合法律知识考试,严格实行行政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和资格考核、管理工作,深入推进行政执法责任制。六是进一步畅通行政复议渠道,加强行政复议规范化建设,强化行政复议的延伸监督功能。七是贯彻落实《广东省行政应诉工作规定》,加大行政机关负责出庭应诉力度,加强行政应诉队伍能力建设。
梅州市梅江区人民政府
2018年1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