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载】《梅州市城市总体规划(2015-2030年)》获省政府批复城市规划区扩至376平方公里
作者:梅州日报    时间:2018-02-15 14:30:00   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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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记者从市城乡规划局获悉,《梅州市城市总体规划(2015-2030年)》(以下简称《规划》)近日获得省政府批复。《规划》期限为2015年至2030年,从顶层设计上明确了梅州未来的发展方向,成为梅州城市建设的“法定蓝图”。

        城市规模合理控制

        “我市现行城市总体规划编制于1993年,规划期至2015年。2011年,我市启动《规划》修编工作,并于今年10月底获得省政府批复。作为指导梅州城市建设的战略性、纲领性文件,《规划》修编后,梅州城市规划区范围从168平方公里扩大到376平方公里。”市城乡规划局总规划师黄星辉说,《规划》重点探索城市发展战略与路径,明确空间方向与结构,优化用地功能与布局,彰显城市气质与特色。

        根据《规划》,梅州城市规划区范围(即中心城区所在范围)依托现有城区,向南拓展至江南新城,向西拓展至梅县新城、南口片区,向东拓展至西阳片区,向北整合江北片区。具体划定南至长沙镇长沙村、小密村(部分),程江镇大和村、大塘村;西至南口镇车陂村、南龙村、仙湖村、龙塘村、侨乡村;东至西阳镇新联村、江子上村、太平村、鲤溪村;北至城北镇扎下村、上村村、杨文村,城东镇谢田村、书坑村,作为城市规划区范围,面积376平方公里。

        同时,合理控制城市规模,严格控制新增建设用地。到2030年,中心城区规划总人口控制在90万人以内,其中城镇人口控制在87万人以内;城市建设用地控制在95平方公里以内,人均城市建设用地控制在110平方米以内。

        用地功能布局优化

        近年来,随着周边珠三角、海西区、汕潮揭等城镇群的发展和厦深高铁、长深(梅河)高速等重大交通设施的建设,梅州的区域格局与交通条件发生了重大变化。《规划》明确了梅州的发展定位:按照国家和广东省新型城镇化要求,紧紧围绕振兴发展主线,打造成为广东原中央苏区绿色发展示范区、粤东北交通枢纽城市、文化旅游特色区、世界客都。

        “《规划》对城镇空间布局结构、城镇职能与功能定位、历史城区保护等均作了具体规定。”据黄星辉介绍,在城镇空间布局结构方面,将强化中心城区辐射带动作用与县域经济发展,突出产业集聚与旅游特色发展,规划市域“一区两带六组团”的城镇总体空间格局,即重点建设梅州中心城区、广东梅兴华丰产业集聚带和梅江韩江绿色健康文化旅游产业带以及兴宁、平远、蕉岭、大埔、丰顺、五华等六个组团。此外,明确城镇职能与功能定位,构建“市域中心城市——市域副中心城市——县域中心城市——中心镇——一般镇”五级城镇职能等级结构。

        在历史城区保护方面,重点保护好梅州古城,凌风东西路、金山顶、中山路三片历史街区,西街(红杏坊)、东街(攀桂坊)、福禄岌、约亭顶、璇螺湖五片历史文化风貌区。

        批复还指出,要优先扶持中心镇、重点镇发展,增强中心城镇辐射带动能力。加强城乡规划的统筹衔接,引导城乡空间有序开发,优化资源空间配置,促进城乡协调发展,逐步推动城乡基础设施衔接和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积极探索区域合作新模式和创新机制,抢抓原中央苏区和粤东西北振兴发展的政策机遇,强化与珠三角、汕潮揭、海西区、赣南等周边地区的联系,实现区域联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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