负责常委会对区农业、林业、水利等部门以及相关单位的工作联系事项;了解和掌握区政府、法院、检察院在农村农业方面执行法律、法规和市人大及其常委会有关决议、决定的情况;负责对本区农村农业经济发展规划及其中具有全局性的重大问题进行调查研究,提出意见和建议;督促办理同本工作委员会有关的议案,提出初审意见;受理有关农村农业方面群众来信来访问题;办理上级人大对有关农村农业方面的法律法规的征求修改意见的工作;办理区人大及其常委会交办的其他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