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梅州市梅江区劳动关系三方协调会议纪要
来源:   时间:2007-01-06   浏览:   

 

梅州市梅江区劳动关系三方协调会议纪要

梅州市梅江区三方协调会议办公室       二00六年十二月十二日

 

       12月6日,区三方协调劳动关系全体成员第三次会议在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局会议室召开。区协调劳动关系主席、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副局长张畅华、区总工会副主席李尚凌、区民间企业家公会会长李钿荣和三方协调会议成员出席了会议。会议纪要如下:
       一、2006年工作回顾
       (一)根据区劳动关系三方协调制度成员变动的情况,及时调整了区级劳动关系三方协调制度组成成员。认真抓好了三方机制的组织建设,加强了三方的协调和沟通,进一步形成“主体协商、三方指导、政府调控、依法规范”格局。
       (二)、积极参与国有企业改革工作。为在源头上参与和维护国有企业改革转制中职工的合法权益,妥善处理劳动关系,区三方成员积极参与国有企业的转制和职工安置工作,从安置方案的出台和经济补偿标准的制定等都进行全程参与,严格把关,确保企业转制方案必须通过职代会通过,落实好安置补偿及社保等后才能进行转制,维护了职工的合法权益。
       (三)进一步加强了劳动合同管理和劳动争议仲裁工作。今年全区鉴证劳动合同427份;受理劳动争议案件200宗,结案200宗,结案率100%。为职工追回拖欠、克扣工资和工伤赔偿42万元。
       二、2007年工作意见
       (一)充分发挥三方协调机制在协调劳动关系中的重要作用,进一步加强三方的相互了解和合作,达成共识,形成合力。
       (二)加强劳动合同的管理工作。积极开展行之有效的宣传方法,加大检查执法力度,帮助和指导劳动关系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依法签订劳动合同,进一步提高个体、私营企业的劳动合同签订率,着力改变劳动合同内容不规范和不签订劳动合同的情况。
       (三)加强劳动保障监察执法工作。组织开展好“金霆行动”,认真查处用人单位拖欠职工工资问题。加强对用人单位执行劳动法律、法规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及时处理和化解劳资纠纷,切实维护职工的合法权益。
       (四)深入基层,加强调查研究,认真解决职工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通过开展对职工和企业关心的热点的问题的调查研究,加强协调沟通,提出解决问题的办法,促进劳动关系的和谐协调稳定。
       (五)积极争取党委、政府的重视和支持。通过争取各级党委和政府的重视支持,形成党政重视,齐抓共管、各方配合,通力协作,使三方机制充分发挥其在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维护社会稳定中发挥重要作用。
       参加会议人员:
       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张畅华、熊雪淼、蔡秋香
       区总工会:李尚凌、饶美娇、黄小春
       区民间企业家公会:叶耀煌、李钿荣、吴小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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