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困难职工申请,单位调查核实,区总工会常委会研究同意,李荣华等97名困难职工子女列入2017年梅江区工会“金秋助学”对象,现予公示。
在公示期内,任何个人和单位均可通过来信、来电、来访等形式,向梅江区困难职工帮扶中心反映公示对象的情况和问题。以个人名义反映的提倡签署或自报本人的真实姓名,并提供联系单位、地址和电话,以示负责;以单位名义的应加盖单位公章,提供联系电话。
反映公示对象的情况和问题,要坚持实事求是、客观公正的原则。
公示时间:2017年8月18日—8月24日,共5天(工作日)。
受理单位:梅江区困难职工帮扶中心
地 址:梅江区梅兴路59号
电 话:(0753)2232619
邮政编码:5140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