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修改的《广东省委巡视工作实施办法》日前发布。
新《办法》着眼于贯彻中央巡视工作新部署、推动我省巡视工作深化发展,严格遵照党章和《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等党内法规,依据新修改的《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精神,归纳提炼我省近年来巡视工作中的经验做法,对原《办法》作出11处修改、调整。新《办法》明确政治巡视定位,规定省委巡视工作要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治国理政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以“四个坚持、三个支撑、两个走在前列”为统领,牢固树立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坚定不移维护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聚焦坚持党的领导、加强党的建设、全面从严治党;要求实现巡视全覆盖,规定省委在一届任期内对所管理的地方、部门、企事业单位党组织全面巡视,并优先安排对地级以上市、县(市、区)的巡视;明确地级以上市和县(市、区)党委建立巡察制度,设立巡察机构,对所管理的党组织进行巡察监督;规定省直有关单位党组(党委)经批准可以实行巡察制度;强化巡视整改刚性约束,规定省委巡视工作领导小组对存在整改不力、拒不整改等情况的,向省委报告并提出问责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