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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宣传部预算公开基本情况说明
来源:   时间:2017-06-01   浏览:   
  一、单位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
  
  梅江区委宣传部为梅江区委正科级行政单位,设人秘股、宣传股、理论股、新闻出版办4个职能股(办);另我部还设有梅江区精神文明办公室设(正科级)、网络舆情信息中心(正股级事业编)。行政编12人(其中工勤编1人),事业编制3人,人员经费由区财政全额拨款。目前,我部实有14人,其中行政编11人,事业编制3人(其中千人计划1名)。同时,长期抽调外单位工作的人员有3人,聘请合同制人员2人(所有工资、办公支出由本单位负担)。
  
  (二)主要职责
  
  区委宣传部主要职责:
  
  1、贯彻执行中央和省、市、区委有关意识形态方面的方针政策,制订全区宣传文化工作的方针和事业建设的总体规划并组织实施。
  
  2、对区直宣传文化系统包括文化艺术、新闻出版、社会科学研究等部门及有关社会团体的工作实施指导、协调、管理。
  
  3、负责组织、指导理论研究、理论学习、理论宣传方面的工作。会同区委组织部做好党员教育工作,参与编写党员教育教材。
  
  4、负责规划和宏观指导精神产品的生产文化艺术工作,保证党的文艺方针、政策的贯彻执行。
  
  5、规划和部署全区性的宣传思想工作,组织进行党的中心任务和方针政策的宣传、国际国内形势的宣传,以及政治、经济、文化活动的社会宣传,会同有关部门研究和改进群众思想教育工作。
  
  6、宏观指导、部署企业的思想政治工作、负责企(事)业单位政治工作人员专业职务评定、考核、培训工作。
  
  7、研究制定精神文明重大活动的开展,负责全区每年度的精神文明建设的年度考核。
  
  8、负责全区宣传工作情况的检查评比,总结表彰先进典型,不断提高宣传工作的质量,促进我区宣传工作上新台阶。
  
  9、受区委委托,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及有关程序管理区直文化艺术、新闻出版和社会科学研究部门及有关社会团体的干部,指导这些部门领导班子的建设;规划并组织党委宣传干部的培训工作。
  
  10、完成区委和省、市委宣传部交办的其他任务。
  
  区精神文明建设委员会办公室主要职责:
  
  负责拟订精神文明建设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协调和检查督促群众性创建精神文明活动工作的落实,对精神文明建设的重大问题进行调查研究,负责全区精神文明建设工作的考评、考核工作。
  
  区网络舆情信息中心主要职责:
  
  负责承担境内外网络舆情收集、分析研判和报送工作;负责组织全区网络管理队伍和网络编辑队伍培训;承办区委、区政府和上级业务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预算情况说明
  
  (一)、财政拨款5637894.69元,其中:基本支出2035894.69元,项目支出3602000元。
  
  (二)、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包含:一般公共服务支出5298957.3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82988元,医疗卫生支出48082.04元,住房保障支出107867.35元。
  
  (三)、一般预算基本支出包含:工资福利支出1286471.63元,一般商品和服务支出192000元,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490823.06元,非统发工资(车补)66600元。
  
  (四)、我单位无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
  
  (五)、“三公”经费预算情况: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40000元,公务接待费120000元。
  
  (六)、收支预算以收支平衡,高质量用好财政预算为原则。
  
  (七)、其他重要事项
  
  1、机关运行经费情况:2017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比2014年增加预计增加,主要原因是我单位另聘请2名合同制人员,以解决办事人员短缺问题。
  
  2、政府采购情况:2017年政府采购支出预计有增加,因为办公设施(电脑、空调、办公桌椅)老化、影响办公效力。
  
  3、国有资产占用情况:在2017年度使用车辆2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1辆;一辆“梅江直播”新闻采访业务用车,车辆由区委区府办提供,未入我部固定资产帐目。
  
  4、预算绩效目标设置情况:2017年我部的各项工作将在区委区政府重要决策和部署下,在市委宣传部的具体指导下,以“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的精神,持续抓好舆论引导、项目建设、宣传推介等工作,全区宣传平台建设更进一步,提高宣传公共设施建设,提升建设“首善之区、幸福梅江”的影响力。
  
2017年5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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